JT&N业绩|金诚同达代理二审案件改判,同业员工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近日,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某互联网公司与员工劳动争议一案,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了该案一审认定员工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的判决,改判为员工赔偿公司经济损失。至此,本案获得圆满解决。
2017年,某互联网公司与员工吴某签订劳动合同,吴某在公司担任新媒体编辑岗位,负责公司公众号“省钱好店”日常更新、运营、推广文章的撰写和维护。该公众号通过发布文章推广产品获取广告费用的方式取得收益。吴某在职期间私自注册并运营与公司公众号内容高度类似的微信公众号“时尚五姨太”,抄袭“省钱好店”微信公众号内容,利用职务便利占用公司微信公众号互推位置交换其他微信公众号的资源宣传自己运营的公众号,且拉拢原本属于公司的广告客户至其微信公众号投放广告。
吴某的行为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且在公司内部造成了极其不良影响。公司就此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吴某赔偿公司经济损失。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的行为虽然违反了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的忠实勤勉义务,但并未支持公司要求吴某赔偿经济损失的诉求。吴某的恶劣行为严重违反劳动者应当遵守的基本职业道德,但是对于其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审法院却未予支持,公司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完全不能接受。
在此情况下,金诚同达接受了公司委托,担任本案二审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梁枫带领团队成员,就案件焦点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与公司进行多次深入沟通交流,了解公司公众号的运营模式及盈利方式,指导公司搜集新证据。
基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弱势群体的地位,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结果一般都对劳动者有所倾斜,让劳动者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更是难上加难。尤其本案一审判决结果已对公司不利,在二审维持原判概率畸高的情况下,二审改判通常是可望而不可及,甚至公司业已做好了再次败诉的心理准备。经过金诚同达律师的专业努力和全力争取,二审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判决,依法改判员工赔偿公司经济损失,获得了令当事人十分满意的判决结果。委托单位及法院对金诚同达律师在本案中表现出的专业能力、敬业精神及职业态度均给予了高度评价。
上述案件由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枫、律师徐铭鸿作为公司委托代理人,共同承办。
合伙人简介
梁枫
高级合伙人
北京办公室
业务领域
公司设立与合规
并购与重组
劳动法
诉讼与仲裁
联系方式
liangfeng@jtnfa.com
长按二维码
查阅合伙人简历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业务组拥有国内资深劳动法专家和高效的专业律师团队,组长由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律师、资深人力资源法律专家梁枫担任。金诚同达劳动法业务团队以“专家型律师、专业化服务”为职业使命,协助客户建立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为客户提供专业、及时、高效的人力资源法律顾问服务和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前瞻性的法律解决方案。
金诚同达劳动法业务领域曾获得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中国领先律师事务所”、亚洲法律概况(Asialaw Profiles)“行业推荐律所”、中国法律与实务(China Law & Practice)“年度中国法律大奖”、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中国地区推荐律所”等多项殊荣。